花煞

作者:叶兆言

    自序

  叶兆言

  我很喜欢周作人的散文。枕头边胡乱放几本,睡觉前翻一翻,困意朦胧进入梦乡,醒来时,天已亮了。枕书而眠是件美好的事情。“花煞”这两个字,就是我在周作人的作品中,无意翻到的,我喜欢这两个字。
  对这两个字的解释,好像周作人自己也没有说清楚。似乎还展开了一番讨论,一会说是神,一会说是鬼,反正和结婚与性有关,和某种禁忌有关。像周作人这样有学问的人,都说不清楚的话题,我自然也不想去把它搞明白。搞明白“花煞”两个字的确切含义,那是民俗学家的任务,而且最终究竟能不能搞明白,也很值得怀疑。难怪周作人在他的考证文章结尾处说,关于这些缘起和传说,最好还是去问三埭街的老媪,虽然附会传讹免不了,多少还可以得到一些线索。
  按照周作人的意思,花煞只是一种喜欢在结婚时,捉弄人的凶鬼。在文化幼稚的时代,鬼和神没什么太大的区别。据说从前有一个新娘在轿子里用剪刀自杀了,于是就成了花煞神。所以有的地方结婚忌见铁,凡门上的铁环,壁上的铁钉之类,都要用红纸蒙住。我想新娘子要穿大红大绿,恐怕也源于避邪,喜气洋洋那是后来的事。天下事无奇不有,在浙江绍兴的某些地方,新娘子要借穿别人的“寿衣”,而在欧洲的希腊,新娘的服色和沐浴涂膏等仪式都和死人入殓时相同,这些惊人的相似之处,实在可以做为我们茶余饭后清谈的资本。
  我很早就准备用“花煞”来写一部长篇小说。这其实是我的惯伎,因为我通常都是先有小说的名字,然后才慢慢吞吞地构思小说。一个必要的呼名字,通常是一部好小说的前奏。《花煞》这个长篇写了整整十个月,写完以后,我自己都不敢相信。写长篇总让人有一种既庄严地敲出了“花煞”两个字以后,因为害怕,我的脑子里竟然一片空白。
  这无疑这是我近年来,最用心的一部作品。我决心写一部让新派的人看起来太老,而老派的人又嫌太新的小说。我不会为怀旧而怀旧,也不知道什么叫为怀旧而怀旧,事实上,以我幼稚的看法,大部分的读者既不新潮,也不古板。读者自有读者的高明之处,我想也许该写一部普通读者乐意接受的东西。当我们在写作时,常常被告诫不要迎合读者,其既然说到了迎合,就应该明白真正的迎合,谈何容易。我试图写出一本能反射出汉语小说演变的书,我想从话本小说切入,笔调越来越现代,最后以随笔结束,形式追求是不可避免的,我只是希望自己不要太做作,我只是希望能博得读者阅读时的会心一笑。
  《花煞》中我虚构了一个叫梅城的城市,这个城市是中西文化大碰撞产生的结晶。它是一个泡在酒精瓶里的怪胎,是一个被钉子戳在墙上正逐渐风干的标本,当然也可以说是一个作家辛苦培育出来的盆景。今天的中国成了现在这个样子,自然有它形成的道理,一篇小说就想把这道理说清楚是不可能的。一百多年前,一位仕宦数十年的安徽人夏燮,有感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,有感于大清王朝的衰落,“蒿目增伤,裂眦怀愤”,撰写了一本有趣的书《中西纪事》。在这本记载中外关系史的书里,夏燮秉笔直书,录存了大量的原始资料,这些资料对我构思《花煞》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。
  我作为一个用电脑写作的现代作家,不可能用清朝士大夫的目光去回顾历史,一想到倔强的前辈们,试图用精神去战胜西方的物质,我就觉得好笑。同样更好笑的,是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这个比喻,我们总是羞答答地处于摇摆中心,怨天尤人,总觉得今天的现状是别人的过错,《花煞》一边写,一边就在《钟山》杂志上连载了,写完了以后,又给出版者,一切都很快,第一版印了许多册,据说销路还可以。初版时,在我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,出版经营者急就章地用一篇报纸上捧场的文章代序。这显然是不合适的。此外,在第七页上,删去了几个字,删就删吧,却故意用引人注目的方诓代替,仿佛我是存心在学一本火爆的畅销书一样。这些都是不大不小的遗憾,出版经营者想的更多的是如何有利于销售,书稿交给他们了,也没办法,这次借再版之际,重新补上这篇小序。亡羊补牢,不知道是否来得及。
  《花煞》将是一系列作品的开始,既然已经杜撰出梅城这座城市,便有义务使它繁荣昌盛起来,尽量使它成为一座有血有肉的城市,我已写好了一些短篇小说,如果可能,我打算写一本新书叫《梅城的演义》。一个作家总是有许多美好的愿望,这些愿望能不能实现。完全看他的运气,看他能不能吃得了这份苦。

  1995年10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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