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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墅的室内装潢工程已经开始动工。 林祖宁发烧后恢复上班,即接到别墅女主人的道谢电话。贺雅对林祖宁的设计稿满意至极,说范弘恩已找了几个熟练的工人来实现他的设计图。 这可是林祖宁接的头一桩非公司内部的案子。业主满意,他当然高兴,于是外加售后服务:“贺小姐你放心,我会找一天上监工!” 贺雅推说不好意思,但还是与他约好时间,派车来接他。 由于贺雅还住在房子里,修改工程只好逐一完成。卧房有三个,她不愁没地方睡。 头一次到贺雅家监督工程是星期六。他下午两点到,工人已经走了。 林祖宁对有无酬劳不太关心──他还是很审慎的检查每一个细节。对工作,他或许不是个积极上进的人,但对工作要求完美。 贺雅这次穿了成套休闲服,轻松活泼,比他上次见她看来年岁又小了许多。 她像只快乐的小云雀,给他倒茶送毛巾,又慰问他的腿伤。 “下星期就可以打掉石膏了,只不过要重新学走路。” 门铃大响。 贺雅蹦蹦跳跳的开门:“啊,是你!” “不请自来!”那个快乐的声音属于范弘恩。 “叫你来之前给我打个电话,你都……” “不能来吗?”范弘恩说:“今天是我的二十八岁生日!” “甜心……谁说不能?……你的朋友也在!” 林祖宁听了对话,终于明白两人的关系。哈!好个范弘恩,连朋友都瞒住! “Surprise!” 林祖宁为怕误会先声夺人:“我够敬业吧!我来监工。” 范弘恩倒不是个会猜疑的家伙,只是看见好友现身,有点事出突然,惊愕地说:“哇!真巧!” 他以为林祖宁什么都不知道,还想瞒:“我……我……我……我找贺雅谈点事……” 林祖宁把好友的窘相看在眼里,只得装糊涂:“嘿!真巧,我该走啦!” “不,不……”贺雅这个主人当得为难,“林先生你才坐一会儿,大家一起聊聊吧!” “我……我有事情。” 干嘛在这儿当电灯泡?他若在此处破坏范弘恩的周末,又是他的生日,搞不好范弘恩会暗暗恨他一辈子。 “我的司机还没回来!这样吧!林先生您先等一等──” “我跟贺小姐到隔壁书房谈一下事情好吗?”他们正在二楼的客厅。因为已经开始施工的关系,一片狼籍。 贺雅和范弘恩进了书房,留林祖宁在客厅里发呆。 他看得出范弘恩是个热恋中的男人。 两年前刚认识旷雨兰时,他也是那样,既大胆又害羞──以为别人全不知道自己的雀悦,其实每个人都看得出来。 他们在图书馆认识,旷雨兰坐在他对面,很认真的读书。他其实没什么事,刚服完兵役不久,刚找到工作,回学校图书馆恶补过去学的建架构理论。他很有耐心的陪她看了四个小时书,中午时问她要不要一起出去吃午饭。 “我请客。”他很有礼貌的提出邀请。 “为什么要你请客?”旷雨兰并不接受他的善意,好像有陌生人请她客是一种耻辱而非尊荣。 “我刚刚找到工作,没有人可以一起庆祝。” “哦?”那张美丽的脸骄傲的抬台起来看看天空,盘算了一下:“我可以陪你庆祝,但是我们各付各的,无功不受禄,你的工作又不是我帮你找的。” 两个人走到校门外的台菜餐厅,旷雨兰点了全部的菜,反正他没意见。 那一餐他破纪录吃了凤爪和苦瓜──林祖宁从来不碰这两种东西,尽管林张琼子的手艺是如何精湛──但他为晒雨兰破了例,还得装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。 第一次吻她也是某个晚上从图书馆一同出来的时候。 他的初吻献给那个天边有彩霞的黄昏。 唉──林祖宁不由得叹口气。恋爱中的男人都是盲目的,恋爱中的女人也是,他们两人当初都看不清彼此的差距。那种不同正如太平洋与大西洋,爱情是那一道狭窄的巴拿马海峡,竟然可以让他们有如胶似漆的亲密。 贺雅和范弘恩还没出来。 根本不是谈事情,是谈恋爱。恋爱还未必是用谈的。 正在发呆时,门铃又响。 他迅速的沿楼梯扶手半滑半跳下去开门。君子成人之美,他可不愿意坏了范弘恩的约会。 “请问找谁?” 门一开,来客与他同时怔住。 好面熟的女孩!可又想不起来哪里见过! “你是……”两人同时说出口。 鼻梁上架着黑色细框眼镜的女孩打量他两眼:“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吗?你……你很面熟。” 他知道她是谁。她一定是贺雅的妹妹,轮廓有些相似。贺雅丽,这女孩清秀,很有书卷气。 “我也觉得你很面熟。” 林祖宁可不会对每个女孩都这样说。 “我是贺湄,你好。”女孩落落大方的伸出手。 “你好,我是帮贺雅做室内设计的朋友。” “啊!我想起来了,”贺湄盯着他的断腿瞧:“你是我上个月救起来的那个人,你出了车祸,在草丛中,脸上都是污泥和血……” “是这样吗……” 虽然当时他在昏迷状态,还睁过眼睛,大概就在那时候记住这张脸── “是你救了我?” “我把你送到和平医院!” “对……那么,你是我的……救命恩人?” “不算。我只是刚好在清晨开车经过那条公路,稍微停下来看一眼那棵榄仁树,然后就看到你。我以为你死了。”贺湄笑道。 谁说人间没有巧合。有缘分就有巧合。 贺雅和范弘恩这才下了楼梯。贺雅听见了妹妹和林祖宁说的话,拍手说:“你们两人真有缘分。” 贺湄撇嘴笑笑,不否认,也没附和,“巧合。” “你来找我有事吗?”贺雅问:“家里可还好?爸妈呢?” “很好;我只是开车路过,来看看你。” “缺不缺钱用?”贺雅似乎很关心妹妹的经济状况。 “不,不,饿不死──你有朋友在,我告辞了。” “别急着走──”贺雅是个热情留客的人,何况是自己妹妹。 “不行,下午我还得教两小时水彩课。”贺湄说:“林先生,幸会。噢!还有……” “范弘恩。”范弘恩笑脸相迎,自我介绍。 “幸会。我走了,有缘再见!” “我这个宝贝妹妹是个百分之百的艺术家气质,除了教画就是画画,不担心男朋友,不担心没钱吃饭……” “气质很好。”林祖宁下了评论。 “每天开车晃来汤去,结果她的每月收入都花在赔偿别人和罚款上,天生脑袋少条筋!我真后悔我把旧车子给了她……”贺雅说。 多么奇妙,这个弱不禁风的女子是自己的救命恩人──林祖宁又把施工状况从头巡逻了一遍。他可要好好一报还一报。 ※ ※ ※ 又是一年上元夜,在金陵。 我已从王金凤变为陈氏,十六岁时父亲将我许配给同是地方首富的陈家子弟。 我一直说不,在心中,不断的说不。他们怎么会知道,我心头只有一个人──那个男人,曾经陪我卖了一夜糖葫芦。我的梳妆台放了一整层的铜钱,那件沾了糖渍的白绣袄,洗也没洗,被我细细收藏起来。我记得他问我姓名的自在样子,也记得他那口整齐的白牙。 没再见过他。我偷偷读那些千金小姐随流浪汉私奔的坊间小说,盼望有一天也能那样。母亲给我的新婢女叫阿蛮,她总有本领帮我弄那些书来。 可是阿蛮再有三头六臂,也没法替我把水磨坊卖豆腐的儿子张雁弄来。因为连阿蛮都不知道我的心事。 张雁是我一个人的秘密。 只有叮叮咚咚的铜钱知道,沾上糖渍的白绣袄也知道。 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。除了我是王家宝贝女儿外,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,不特别美,不特别聪明,不特别叫人记得。 二十五岁上元夜,在金陵。我怀中已有一个孩子,是个男孩。 我坐在州官特制的大画艇上,船内歌舞曼妙。我带着孩儿在女眷房。 我的丈夫陈元继承祖业,又得到我父亲的大力帮助,算来是金陵数一数二的富商。 除了我以外,他还娶了两名妾。 我没做声。不嫉妒的女人被当做贤德淑女,我不在乎贤不贤德,我不爱他。 我佩服他的聪明,他的手腕,他的气魄,但我一点也不爱他。 因为这个理由,我还劝他纳妾,尽管他物色来的女子是歌妓出身,我也一视同仁。娘对我说:“看开一点,你爹还不是那样,他有了三门妾还偶尔到酒巷歌戴,荣华富贵到死。陈元是个好面子的人,他不会亏待你。” 她说得有理,我心头却寒如冰霜: 王金凤一生,只能有荣华富贵吗?为何我不能像陈元一样还有其他的爱人。我只要一个人,那个卖糖葫芦的少年,一面之缘终身不忘。 坐在我身边有一位年轻妇人。约莫十八岁,一身大红新棉袄,模样是江南女孩的水秀,只可惜是小家碧玉型,穿着锦衣玉裳,反而坏了她的美丽。 “夫人,她是金陵本届举人的新妇。”阿蛮挨过来对我说:“那棉袄太伧俗,好像第一次穿好衣裳,不懂裁好式样。” “你少批评人家。” 阿蛮是个丫头,但也养于富贵家,年久便自视甚高,看谁都比她低下。 “新举人是谁?” “是个卖豆腐的儿子,叫张雁,据说是十年寒窗苦读熬出头的!” “张雁──” 这名字在我心中念过千百次!可不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!我一怔再怔。 忍不住打量起身边的女人来。我的心中竟有无限酸楚,万种醋意。 她比我年轻,比我好看,比我惹人爱怜。 更重要的是,她得到我的爱人!我想了十多年未能见张雁一面,而她凭什么,夜夜能与他同床共寝! 歌舞灯花醇酒美食,一样也进不了我的眼,我只是痴痴看着这个年轻妇人。 她也注意到我在打量她,对我微笑。她身畔的一位官太太挨着她耳朵说了几句话,我听见了。 “那是金陵富商陈元的元配夫人,她是王家的女儿。” 她客气的与我颔首,介绍自己:“我是张雁的妻子,久闻贵府大名。” 平平凡凡一句话,听得我如针刺心肝。我的神色无异,因为我极力镇住自己泉涌的悲伤。 曲终人散。 我看见她随一个官人走了。 没错!他的背影已烙在我心,他是我日思夜盼的男人,我抱着甜睡的孩儿,傻傻看着一对贤伉俪离开。 “张雁张雁张雁──”像念经一样默颂千百次,希望他回头发现我,则我今生无憾。 他果然回过头来。他果然看见我,迟疑了一下。 他的妻子也回过头,仿佛在对他说,我是陈元的妻子。 我不敢笑,身边人多口杂,眼波才动被人猜。 他也不敢对我笑。在那一刹那间我却知道:他认识我,我认识他!他在叫我……他在叫我王金凤! 孩儿被我松软的手丢到地上,嚎啕大哭。我根本忘了怀中有个孩子。 “夫人,你,你做什么!”阿蛮抢过来。 除了他,除了他,我什么都不要── 却只能哑口无言,如痴如呆的看他们走远。 依然与我的铜钱为伴,叮叮咚咚,度过流金岁月。好不容易等到两鬓斑白。 每年上元夜,我总盛装赴画艇官宴,不见伊人来。 阿蛮说他到京城做官去了。 我不甘心,没与他再说一句话,于是我深谋远虑,勤于教导我的儿。 叫他赴京读书,叫他秘密打听我的恩人,一个叫张雁的人。 “娘,他是我恩师!” 儿子返乡时告诉我。 “他可知道我是谁?”我焦急的间。 “他说他从不记得于任何人有恩。” “这是谦冲,你要学他。”我硬生生的转了语气。 逾年,我的儿子又捎来消息。恩师有意将女儿许配给他。那女孩他见过一眼,模样甚为中意。 “娘你说如何?爹已答应!” “好,好。” 好,好──这一世不能结良缘,退而求其次做儿女亲家。那么,我终于能再见他一面了。 夫婿与我盛妆赴京,替儿备好重礼。陈元在京城物色一处华丽宅第,给儿做新房。 红烛高悬,三拜天地。 “郎才女貌!”“多子多孙!”贺客盈门,如同蚁群,来来去去。 我仿佛回到那年元宵夜,回到熙熙攘攘的人潮中,我哭我喊无人听见,终于觅得一个窄巷,边舔糖汁边落泪。忽有人朗朗对我说:“哭什么?糖葫芦卖不完我帮你卖!” 我见到张雁和他夫人。夫人热络与我招呼。我作揖回礼,对她说:“我们陈家高攀这门亲事。” “哪儿的话。女儿嫁入本籍我们都很欢喜,京城少年轻浮,没有你的儿子淳厚。出身富贵而宅心仁厚,不矜不夸,最是难得。” 张雁忙与贺客寒暄。啊!他也老了,皱纹多了,背驼了。 一口白牙竟还在,是当初那个少年。 不知他可记得我? 我一生只要这个答案,老天爷!我甚至想直趋他面前问他:“你记得王金凤吗?几十年前在金陵与你卖一夜糖葫芦的女孩子?” 在贺客群中转呀转,终于,来往人群把我旋至他身边。 在他身旁我竟还会颤抖。喜不自胜。 “亲家母。” 他终于对我说话。不,我不要这句话。 又一波人潮密密涌进来。爱面子的陈元开了流水席,分为三等,上等待贵宾亲友──谁知贵宾亲友多如蚂蚁。 我的手心触到一枚冰凉的东西。 差点惊叫出声。 他以眼神喝止我,示意我别惊扰他人。 一枚铜钱。 啊!一枚铜钱── 我握紧了铜钱,神色镇定再随人群移挪,不敢多做停留。 他没叫出我的名字,但他给我的比我要的多了太多!我,我,今生无憾──真的无憾…… 梦中也会笑,直到我下最后一口气。 福禄寿,我都有了。但我这一生算悲剧还是喜剧? 你说,是悲剧还是喜剧? 人人都说,我的命够好了。靠父,靠夫,靠子,各个稳当杰出。 是悲剧还是喜剧? “再见。” 这一次,天使守约跟他好好道别。 无论以什么方式道别,他还是无限怅然。 “再见!” 他对着飞舞的窗纱说话。 电灯啪一声扭开了。不用说,是林张琼子。 “我来看看你有没有盖好棉被,你对我说再见做什么?你要那个女人不要我是不是?女人好找得很,娘你可只有一个,没心没肺……” 林祖宁装睡。 “又来这套!你跟你爸爸一样,跟我玩一二三木头人?哼──” “祖宁,我要跟你谈谈。” 旷雨兰意外的拨空陪林祖宁到医院打掉腿上的石膏。原来是有话想跟他说,林张琼子在家,不方便。 照了X光,医生说复原情形良好。不多久即可行走自如。 走出医院,林祖宁的心情并未比较轻松,因为旷雨兰有话要跟他谈。 好久没跟旷雨兰谈过太有目标的事。两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,双方都知道是错误。 有什么好谈?旷雨兰口舌辩给比他好,逻辑推理比他强,主观也比他多。 他最怕和旷雨兰“谈”,比小学生听校长训话还惨,说错话和不说话都有罪。林祖宁心想:旷雨兰还好没当法官,否则重刑犯难逃一死,轻刑犯则难见天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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