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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林祖宁能够用拐杖行走时,他就决定拼全力逃出医院。 他找来同在一所建师事务所工作的范弘恩。范弘恩平常负责景观规划的工作,和他堪称好友。俗话说“一丘之貉”──相同种类的人常会聚在一块儿,还真有点道理──范弘恩也是高瘦的书生型,不过鼻梁上比他多架一副有深度的近视眼镜,风度翩翩,但有点羞涩。他果然够义气,帮林祖宁办了出院手续。 帐单还是范弘恩先帮林祖宁付清的。林祖宁习惯有多少花多少,两袖清风的日子他已习惯。 “小范,算我欠你一个人情……等保险下来了我再还给你。”林祖宁颇为尴尬。 “说什么嘛!朋友就是同舟共济,不急──”范弘恩是哥儿们。 所以,等林张琼子提着冰糖卤猪脚和八宝粥赴医院探望儿子时,只剩一张空病床。 她不甘受骗,赶赴林祖宁住处,林祖宁却没有立即回家。 “我终于可以清清静静的过一天了。”躺在范弘恩的床上,林祖宁如释重负。 林张琼子精心烹饪的美味固然令人怀念,但排山倒海而来的噪音,使林祖宁甘愿放弃口腹之欲。范弘恩勉强在空乏的冰箱中搜出冬粉、蛋和蘑菇,做了一碗蘑菇蛋冬粉,叫林祖宁吃得感激涕零。 “你真是个贤慧的男人!”林祖宁说。 “大家都这么说。” “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会煮菜?” “雕虫小技而已,”范弘恩不谦虚,“我会做的才多呢!现在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。” “当你老婆的人可有福了。” “我也这么觉得,”范弘恩挑挑眉头,“可是人家还不肯嫁给我。” “哟!你有对象啦?平常怎么一点端倪也没有?” “不是我不说,只是我觉得,跟你这种一身沉浸在爱河里的人讲,你是不会了解的……” “算了算了,”林祖宁以叹息打断他的话:“你说旷雨兰哪!她跟别人跑啦!” “你知道了?” 范弘恩的反应叫林祖宁吓了一跳:“你──早知道了?” 范弘恩点头。 “怎么没告诉我?” “君子成人之美,劝合不劝分也。” “算了吧你,连好友都敢骗。反正那样也好,她老早就看不起我了,骂我没出息,没勇气,不积极……喂!你怎么知道的?” “因为……”范弘恩端详林祖宁的脸色,确定他不会因这种打击开始摔电灯丢花瓶后才敢说:“她就是跟李建师的侄子在一起!” 老板的侄子?那个一看就是猎艳高手的李大泯?旷雨兰会挑上那个油头粉面的家伙?怎么可能? 李大泯在这个庞大的建师事务所中负责广告企划,推过不少成功的案例,深得叔叔青睐。李建师没有儿女,对这个侄儿很看好。 林祖宁半因自傲半因自卑,打从心眼里瞧不起李大泯这种角色。他觉得李大泯对房屋的硬体毫无贡献,只凭花俏手腕吃饭。而每一次销售案成功,李大凭却忝居首功,好像房子是他吹牛吹出来似的! “那个交际男……” “生米都煮成熟饭了,你生气也没用,反正人是跑了,跟谁跑还不一样?” “不一样!那个浑蛋加三级的王八蛋!他们……喂,他们怎么认识的?” “去年那诞节酒会,你是不是带了旷雨兰来参加?” 那是旷雨兰唯一一次同意与他一同出席的酒会。艳光照人的旷雨兰,黑色貂皮短袍下是一袭紧身黑色天鹅绒短礼服,让所有同事的女友大惊失色。 那时候林祖宁感觉无比的骄傲。 每个在场的女人站在聪明又美丽的旷雨兰身旁,像玫瑰花旁边的杂草丛。 可是…… “那时候我没瞧出什么异样呀!”林祖宁讪讪地说。 “你是呆头鹅!” “太可恶,我要找他算帐……” “喂,这是个讲自由恋爱的时代,旷雨兰又不是你老婆,她有权利决定自己要跟谁走。全公司都知道他们眉来眼去,只有你不知道……现在木已成舟──丢了女朋友已经够惨,你不会想再丢掉工作吧?” “难道我真的是一个白痴!我到这几天才知道我活得一败涂地!” “好啦,你好好休息。时间可以抚平你的情绪,我有事出去了。” “约会?” 范弘恩神秘又得意的点点头,似乎在嘲笑他的孤家寡人一个。“可能会很晚很晚才回来,你先睡吧,我回来睡沙发就好,不吵你。” “哪天带来瞧瞧?” “等时机成熟再说……你可不能打我女友的主意──” “你以为你的女朋友会是人见人爱的天仙美女呀?”林祖宁说气话:“王八看绿豆,老母猪变貂蝉。” “你不用嫉妒,她确实是。”范弘恩话说得很肯定。 林祖宁摇头三叹。这个男人绝对是在热恋中。上帝总会为热恋中的男人特制一副眼镜,看天地一片美好,前程灿烂光明,连陷阱都变成康庄大道。 ※ ※ ※ “醒来,醒来!” 现在林祖宁连想都不想就可以知道是谁在他身边叫他。 “对不起,我又吵了你睡觉。” 她是离魂天使,一成不变的白袍,即使室内无风,长长的黑发也像丝缎在风中飘浮。 她正卸下背后的一样东西,看起来像一对翅膀,天鹅的双翅,雪白的羽毛犹有阳光的色泽,而这正是子夜一时。 “去吧!” 天使轻声说。 被卸下的翅膀自己轻轻拍动空气,穿过窗帘向月光中远去。好像一只没有头也没有身体的天鹅。 “又工作了一天,好累呀!” 她天真无邪的把小小的脸蛋靠在林祖宁的手上。一般暖流从他的手臂传过他的全身。 那是一种奇妙的舒畅感。林祖宁从前曾经动过盲肠手术──全身被麻醉后醒来时的感觉即类似于此。 “我到医院找过你,真是的,害我白跑一趟不要紧,还差点吓死另一个病人,我后来才请阿刹利嗅出你的味道跟过来。” “他看见你了?你做了什么事?” “他没看见我──可是我跟他开玩笑,把他的被单掀起来,拿花瓶里的花去扔他的眼睛,唉呀我实在太莽撞了,否则我的考绩不会年年乙等……”她说。 林祖宁可以想像那可怜的家伙遇到鬼的惨状。万一她吓到的刚好是一个心脏病病人,铁定害了人家一条命。 “你这个捣蛋鬼。” “我不是鬼,我告诉过你,天使和鬼是不太一样的。”天使没发觉他只是开玩笑,有时她很聪明,有时很憨直。 “今天你搭计程车来?” “你指的是……翅膀?也可以这么说,可是它是免费的。” “唉呀!我真健忘,”她起身往窗口去,拉开窗帘,好像在对窗外的月光说话:“阿刹利,你可以走了,谢谢。” “谁是阿刹利?”他没有看见任何东西。 “阿刹利,等等,你愿意让他见你吗?”天使传了他的话。 忽然间,他看见一样奇怪的东西,在空无一物的黑暗中开始成型,逐渐变成具体…… 一只古铜色的老虎狗,面目凶恶,有三个头。面目凶恶大概是天生的──那只狗正向他表达友善:对他微笑。根据它的面部表情,他可以确知它在微笑。 “阿刹利是我的好朋友,他帮我嗅出你的味道来,我才能找到你。” “你好……谢谢。” 林祖宁还没跟狗说过话。 狗跟天使嘀咕几句话,转身耀武扬威似的走了几步,然后飞出房间。它的速度仿佛一把射向远方的箭。 “他跟我说它不讨厌你,它通常讨厌人类。” “哦?这是我的荣幸了。” 原来天使不一定能发现人的踪迹,他们也得雇用猎犬。 “这个晚上我不收假。” “那陪陪我吧,我的朋友幸福的外出约会,而我这个断了腿的男人在半夜里被你吵醒,你有责任。”他想起他的疑惑“你那天告诉我,曾经遇过我──你能告诉我那一辈子的事吗?” “这……”天使好像被考倒了“我……不能透露大多秘密,虽然我查出来你是谁了。” 她激起他的好奇,林祖宁虽然不是个聪明绝顶的家伙但也不算太笨:“那你可以告诉我你的故事,这不叫露天机吧!” 天使偏头想了想:“可以,但是你要很有耐心。那是三辈子的事。” “你活过三辈子──当人?” “是的,我曾经当过三次,从三百年前开始,我犯过两次失误,被判在你们的世界当人;第一次是实习,要懂民间疾苦,那一次最辛苦。” “犯错才当人?妈的我就知道,否则最近我不会吃这么多苦头,我想那是天上降下的霉运!” 林祖宁想起他的种种不幸遭遇。“那我上辈子也是天使吗?” 天使打量他:“我想你不够资格。” 她的话语中没有贬低他的意思,所以她的真心诚意严重打击了他的自尊心。 “你真是杀人不见血──” “你的资质,勉强可以一世一世的投胎转世,当鬼大概也还不行,你的灵魂没有鬼的品质……噢!我不该说这么多……” “你真的要听我的故事吗?你想猜出你是谁吗?你要知道,即使你猜中了我也不会告诉你……” “是与我有关的故事吧?” 即使无关,他也愿意听。她的头再度枕在他的手上,暖流又传遍他全身,他彷如置身在撒满金色阳光的花园…… “也许。”天使说。 ※ ※ ※ 我从第一次实习说起吧!我必须了解自己未来的辖区。 当我准备踏进命运海之前,我的主人请人给我三朵玫瑰。因为我是他最喜爱的天使。 他怕我在人间过得不快乐,送我一个临别的礼物。 那是三百多年前的事了。 “你是阴性,所以你在人间注定成为一个女人。在人类的这个时代,女人还不会过得太快乐,”他以手试试命运海的水温告诉我:“海流太强,女人的身子薄又轻,容易被暗流怎么吹怎么走。当然,连我也没办法改变它,我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,我们的天上还有无数重天,就跟星球之外还有无穷宇宙一样……” “可是我可以给你一个天赋,这样你的任务或许会愉快一些──下了凡以后你会忘记自己是一个天使,但这个天赋会跟你一生。” 我的面前有一个用云裁出的盒子,里头放了三朵刚从他的花园中剪下的玫瑰花。 一朵雪白。 一朵粉红。 另一朵是浅紫的。 “它们各代表什么意义?”我问。 “白色的是智慧,粉红色的是美丽,浅紫色的是财富。人的命运由无数变数决定,现在你只能选择一项固定天赋。” 我很快就明白他的意思。人的生命由许多条件组成,那是X+Y+Z+……=?的问题,我是得天独厚的,所以我可选择其中之一,让它成为定数,其他则由运气决定──也许好,也许不好。 完美是不可能的。比玩宾果游戏中奖的机会还少。 从我被封为天使后,我便贪恋自己的美貌,我常在他的河流里和鱼儿讨论自己的美丽有多少。 所有的鱼都喜欢靠近我,因为他们说,我是最叫他们动心的一个倒影。 我舍不得自己的美丽,我决定带着自己的美丽到人间。 因而我想也没想就挑了粉红色玫瑰花──然后我才喝了甜蜜的忘魂水,跳下滚滚腾腾的命运海…… 我成为江南苏家的女儿。 从小我就是水云里那个地方最漂亮的女孩子。 不说话,不笑,不哭,就能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。我的父母抱我上街,总有一群人抢着抱我不肯放手。 “这娃儿多美,你们怎么生得出来?”他们又赞叹又羡。 我是父母的第七个女孩。除了大姐二姐外,他们每生一个就送一个,才断奶就给人抱走,因为我的容貌,使我在家待了三个年头,直到下头来了两个弟弟,母亲又大腹便便。 “够了够了。” 母亲每次怀孕,都说够了,但从未停止,所以她逐渐变成一个脾气暴躁的女人,也比其他姑姑婶婶老得快。 她说我们吸光了她的美丽和耐心。 父亲是个打杂的长工,在黄员外家管鸡舍,他养不起大多孩子。可是孩子像鸡蛋一样快速而规律的从母亲的肚子里滚出来。 大姐和二姐常带我们到山上拔野菜吃。 三十岁时我的娘已经在生第十个孩子了。她脸上的皱纹已经和肚皮上的一样多。 我记得那天是个雷雨夜。父亲从黄员外家偷回一个鸡蛋,大姐把它煮熟了裁成六半,我舔着吃,想好好享受鸡蛋的香味。 娘的肚子比酿瓜的还圆饱,她忙着用盆盆罐罐接住屋顶罅漏的雨水。 她看我还在意犹未尽的舔蛋壳,骂了我一声:“女孩子不要贪吃,这么贪吃找不到好婆家,会被人家赶回来……” 话没说完,她惨叫一声,双手捧住肚子,好像痛得直不起腰来…… 我看见满地的雨水变成红色,血红色愈来愈浓稠…… 我吓坏了,咿咿呀呀叫不出声来。 娘的身体哗啦一声倒在红色的水泊里。有一个东西在胯下滚动,好像就要迸出来。 “怎么了?”爹听见娘的惨叫声才赶过来。 “孩子,孩子……” 娘说了两声就昏死过去,无声无息。 “有东西要出来。”我说。 “快叫邻村李产婆!”爹叫大姐,“去呀,去呀,死丫头!” “天在下雨……”大姐的嘴唇一直抖,此时外头传来轰隆一声巨响,啪啦! 雷声似乎打坏了一棵巨木。 她咬着牙打着破伞冲出去了。 那个东西还在动。 爹解下娘的裤带,他犹豫了一下,叫二姐帮忙。“把头拉出来,春媚!” 二姐的手在发抖,她才十一岁,什么都不知道。闭着眼睛,拼命想把婴儿拉出来。 雨继续落了满地,滴滴答答,二姐的手有血也有雨。 “他,死了。” 婴儿连着脐带,脐带连着娘。这一端已经青紫,不叫也不哭,不像弟弟们出生时大哭大嚎。 爹打了孩子几下屁股:“哭呀,哭呀!” 肉都快打烂了也没声响。 二姐和我去摇妈。“醒来,娘!醒来,这样躺会着凉。”我说。 娘没应我。 我才发现一屋子都是血水,好像铺了一层地毡。 李产婆心不甘情不愿的赶来时,娘已经走了。“我叫她打了这胎,她不肯。怕是男的。” 那名死婴是个妹妹。 “还不是女的,干嘛赔上一条命!”李产婆翻翻孩子,不屑的说。 她跟爹讨上次来接生的钱,“已经是年底了,债不欠过年!” 爹把腰弯得很低,不知是悲伤还是歉意,“不欠,不欠……” 大姐冒雨叫人,伤寒入肺,一病不起。 果然,不到过年,我就给卖到别人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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