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远的鲁迅,永远的王朔
刘绪义
王朔一直图谋鲁迅,这不,王朔终于如愿了,他的洋洋宏论《我看鲁迅》一文总算出来了,而且发在《收获》上。这事说来很平常,但也有点奇。奇就奇在大书“巴金主编”的《收获》竟然也会发王朔这样的文字!二十年前(1981)巴金写《怀念鲁迅先生》是写得至情至性的,不想二十年弹指一挥,风向标也变了。
但是,即使发了这样的文字,鲁迅永远是鲁迅,王朔也永远只能是王朔。
王朔的文风历来不好,大家公认的,正如一个阿飞长年以下三烂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,突然有一天,阿飞看见邻居家小孩溺水了,而阿飞自己又不会游泳,只得大叫救命,但没人信他;后来,阿飞自己也是这么淹死的。
王朔就是这种人,他也许想幽默一下,以轻松来化解严肃沉重的话题,但一下笔就收不拢,只得信马由缰。
王朔看鲁迅不上眼,这很自然,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、两个截然相反的人物。但我从没见一个人做出一幅刻意看另一个人不顺眼的样子来。王朔年青时受《艳阳天》的薰陶太深之故,喜欢戏剧性和传奇性,这种人是很适合回到文革的时光隧道中去的。
拿《艳阳天》来跟鲁迅小说比,这就好比拿一件赝品比古董,除了不识货之外,恐怕只有“别有用心”之嫌。王朔心里清楚,于是另抓住鲁迅的“辫子”——“写文章专爱引用别人的话”——斥之为时弊,又把“的”写作“底”当作鲁迅不懂用字的证据,看来王朔确实需要抓紧补上中学修辞、现代汉语一课。
王朔还善于拿今天的眼光来观照过去的历史,把历史当作现实,顺手类比推理,于是便得出鲁迅写小说“非常概念”,《一件小事》是另类等滑稽好笑的结论。更好玩的是王朔研究来研究去,得出《故事新编》游戏成份很大的说法,其实这是鲁迅自己说过的,怎么能算到王朔的心得里去呢?
王朔看鲁迅,还特别潜意识地拿自己跟鲁迅比。他说“譬如作家这个称呼,我一直认为必须写小说才配得上这么自称。我是把小说当作‘作家’这一行的防伪标记看待的,…凡见报的中国作家代表团名单中顶着‘著名散文作家’头衔那位往往是一冒牌货。”“鲁迅没有长篇,怎么说都是个遗憾。”言下之意,鲁迅没有的,王朔有;只有王朔这样的才算得上作家;我王朔是有资格“看”鲁迅的。
“尼姑的光头,和尚摸得,我就摸不得么?对鲁迅,我也这么想。”王朔抱着这样的心态来“看”鲁迅,怎么说也有点“意淫”的味道。只可惜,他看来看去,还是没摸着鲁迅的骨头,纯粹一街头阿飞东拉西扯胡海一气。到最后,竟喊出“各界人士对他(鲁迅)的颂扬,有时到了妨碍我们自由呼吸的地步”,我们这才知道鲁迅在王朔心头是一个结,一个千千结。
王朔看完金庸,原指望他能有更好的戏给咱们看,没想到却每况愈下。如今胡乱又看了鲁迅,剩下的可没啥好看的了,只有自己看自己了。但金庸还是那个金庸,鲁迅还是那个鲁迅,只有王朔自己却不知道是个啥东西了。有人说他是蠢才,也许压根儿他够不上。各位看客,王朔的戏到此算演完了,再见!王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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